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
2018年8月27日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与现行婚姻法、收养法相比,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2020年5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备受关注的30天离婚冷静期未作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两会前夕表示,民法典草案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扩展资料
蒋胜男代表建议民法典草案删除离婚冷静期:
5月19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蒋胜男建议,删除民法典草案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条款。她认为,“离婚冷静期”以个案强制全体,容易造成更多社会问题。冲动离婚只占5%,成年人可以自己负责,后悔还可复婚,无需法律救济。
蒋胜男认为,这一条既为社会热议的“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引发了社会较大争议。条款出台的初衷本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轻率、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
但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在已经确认失败的婚姻中被迫延长痛苦,甚至因此可能激化矛盾,增加人为冲突,很可能结果与良好初衷适得其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设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双方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后一个月内,一方可以申请撤销,一个月期满后,双方不能共同领取离婚证的,离婚申请自动撤销,以上指的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但是离婚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于所有离婚情形。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降低冲动离婚率。如果要离婚,必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满30天后再去办理离婚证,超过30天不去办理,将视为撤销离婚申请。离不成婚,必然降低了离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