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相爱的恋人面对分手,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而分手之后仍要做一对朋友,岂不是把过去的一切又带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当然,我也不赞成分手之后变成了敌人、仇家,互相中伤对方,恨不得把对方置于死地。看到以前的恋人,生活比你幸福,你会不会嫉妒?当以前的恋人,兴奋的带着新恋人作介绍时,即便你装作满不在乎,但心里却不是滋味!何苦自嚼黄连呢?如果以前的恋人生活的不幸福,你的旧情加上同情心,一定会想很多....毕竟,你们以前是相爱的恋人,你们也曾经拥有过美好的爱情生活,面对以前的恋人失意迷茫,你会伸出援助之手吗?你会不会又落进那感情的漩涡呢?
最后,大家都有了新的一半,你继续和以前的旧爱做朋友,新情人心里会怎么想,藕断丝连?新欢心中肯定不满,更可怕的是,在猜疑和辩解中,生成几何关系来。当然也有一些成功的,但是听起来,总是有丝丝的尴尬。未曾刻骨铭心,分手后做朋友又谈何容易?看着自己以前的恋人,和别人亲亲我我、欢天喜地,你会怎么样呢?
何必自己做戏给自己和别人看呢?已经分手了为什么还要刻意去维护一种近似超越友谊的关系呢?不如把它封在心里,怀念,或者扔掉它,迎接新的一段生活。
分手了,何必再要做朋友?否则,何言分手?我的感想:既然分开了,就不应该在彼此的生活中出现。
彻底的不联系,不见面。就算见面打招呼都是由心情决定。就算我和她再见面,我都不想打招呼,我想,我会微笑。不是我没有风度,而是见面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做朋友,不是我小气,也不是我不敢面对现实,自欺欺人,而只是我自私。觉得这样自己会轻松些。在这里,我要认真、清醒地告诉她:“你过得开心也好,不开心也罢,请不要来我的伤口撒盐,特别是在我的伤痛从未复原的时候,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忘记,统统都忘记。”
因为爱过,所以成不了仇人;因为伤害过,所以做不成朋友。现在和她(他),我只希望我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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