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16岁,但早在我小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不是我父母【现在的父母】亲生的,而我的亲生父母却是我姨娘,她因为想要男孩,忍心把才4个月的我在大冬天里丢在池塘旁边,看到我没人捡,所以把我送给了我现在父母。她到了我初一才告诉我(本来想,到我成年才告诉我的),我是她的女儿(听起来就可笑,丢我那刻我就不再是你的女儿,你有什么脸来认我)。因为我是被收养的,我们村子的人(现在父母村子)还有我的亲戚们老是拿这事说我“你不去认你的亲生父母啊?你还不回你家?”总之就是类似这样的话。这些我不敢跟我的父母提,我知道这事实。我的父母,2个哥都很疼我,对我很好!!!!我只是想说,我恨他们为什么生下我又把我抛弃了,然而我长大后又想来认我,只是我是女孩就把我丢了,哈哈。。。。真的很可笑~!但你们知道吗,我在这里要忍受着别人的冷嘲热讽,我有多自卑我一个是被抛弃的人。亲生父母啊,你们在抛弃我之前有想过我长大后会别人这样看待吗,你们好自私,只要男孩、只想到你们自身情况~!要不是你们抛弃我,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你们叫我怎么去原谅他们的过错
为什么每个人都说他们不得已,如果是男孩,他们还会舍得扔吗~!?别跟我说当时没钱养孩子,据我所知,他们当时生活不算得很艰难,能养得起2个孩子~!呵。。。要不是被别人这样的议论,我不会恨他们~!只要他们不要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就行,我会把他们当做姨妈姨夫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