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9
首先不知道你和网站是一个什么关系,就是说要看看,你们是不是有隶属关系,有没有可能是职务作品.如果没有隶属关系,那么先看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应该著作权归创作者.
对于网络上的小说,证明作者的这个东西,比较难证明.恐怕涉及到信息确认,我想是不是和网络技术有关,这点,我不太了解,说的对与不对,不能保证,比如,是不是上传你的小说,有没有相关的可以确定如IP地址相关的信息,而这个IP只单独对应你自己,或者你本身在注册的时候,身份也比较明确.
我想恐怕得用到公证.
网络小说属于文字作品的一种衍生方式,其版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属于作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关键在于如何界定“盗用”的性质,根据性质不同所侵犯的法律关系是不一样的。
a.如果是未经作者的授权擅自修改文章的实质性内容则构成对作者修改权甚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这要视改动的内容性质和程度而定,看有否恶意歪曲。其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
b.如果是将已经发表在网站或论坛上的文章转载于其他的网络平台,这种行为是行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一种外在形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由作者或作者授权的人来行使。但在这种情况下,将他人已经发表在媒体上的作品转载到其他媒体上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的情形,即允许转载人不经作者同意转载作品但需向作者支付一定的费用且必须注明作者的名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限从作品首次发表到作者死亡后50年。
c.如果是将别人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再发表在论坛或网站上,在这种情况下,“盗用者”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作为人身权的署名权期保护期限也不受时间限制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