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如题所述

首先,可以试着去了解一下老婆出轨的真实原因。如果是自己有问题,应该学会反思自责,并且包容她的过错,看看能否通过专业的途径和实际行为挽回老婆的心。
其次,可以找岳父母去了解一下情况。毕竟她们家给你戴上了绿帽子,说出去名声也不好听。如果长辈那边能多做做工作,说不定事情还真有峰回路转的余地。
不要忽视第三方的力量,自己有时候身为局中人,难免有些方面没有看见和考虑得到,但是局外人反而看得很清楚,所以当自己深陷困境,无法挣脱的时候,学会求助社会支持系统,或许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方法。
然后,你也应该有心去调查一下这个第三者。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人插足的,是故意的呢还是无意的。根据自己所了解的实况,分不同情况去合理地处理,才能将自己婚姻的伤害减少。
假如实在夫妻已经没有情分,那么离婚也避免不了,要懂得及时放手,好聚好散,不要赖着彼此的时间和精力,践踏尊严跪舔老婆的回归。而是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争取其他方面的权益,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自己工作忙,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多考虑给孩子补助。
最后夫妻分手也要平平安安。不要闹得鱼死网破,这样会影响孩子的性格。祝福对方生活幸福吧,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其实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人生作为夫妻的就是缘分,哪怕缘分尽了,相信生活还会有另一个缘分等着你。自我反省之后整装待发,生活还是很美好的,放过内心的执念,才会拥有属于自己真正的幸福人生。
更多关于情感修复问题,婚姻挽回真实案例分析以及面对小三该如何处理的两性问题等,可以咨询缘盾情感的情感专家,为你做一下婚姻诊断,咨询都是免费的,对解决婚姻问题有着很大作用,行动起来,不要再坐以待毙了,为自己的婚姻再努力一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1

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离婚。如能证明对方婚内存在过错,离婚时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扩展资料:

案例:

持QQ聊天记录当妻子“出轨”证据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秦丽华 唐海 近日,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沉迷网络聊天引发丈夫不满的离婚纠纷案件。

丈夫拿着妻子的网络聊天记录及不雅裸照以此作为妻子“出轨”的婚外恋证据,向法院提出要跟妻子离婚。但法院认为网络聊天记录是一份孤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判决两人不准许离婚。

阿南和阿艳(均为化名)都是新疆沙雅县人,均是“70”后,阿南比阿艳大3岁。2000年初,经别人介绍,两人认识并开始交往,2000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并于2002年1月生育一子。

婚后,两人感情尚可。近几年,因阿艳下班后经常沉迷网络聊天,两人开始同室分房居住。阿南认为,阿艳由于整天沉迷网络没有很好地照顾小孩,未尽人母之责,现在他和阿艳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他和阿艳离婚。

在法庭上,阿南还提供一份U盘,以QQ聊天记录、不雅裸照、交话费及替他人购买火车票作为证据,以证明阿艳沉迷网络聊天出轨的事实。

但是,法庭上阿艳并不承认自己有婚外恋行为,对聊天记录也不认可。阿艳认为,她和阿南长达近15年的共同生活中,无大的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沙雅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阿南提供的有关QQ聊天记录及不雅裸照是一份孤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阿南主张感情破裂证据不足,离婚请求也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所以法院依法判决不准许阿南和阿艳离婚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婚姻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1-07

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第3个回答  2016-02-26
她都出轨了,还起诉离婚。这样的女人你还想挽留么?不值得吧。她要离,你就同意吧。把孩子的抚养权、财产、房产和债务处理好就行啦。第一次去法院起诉,要是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有明显过错,感情破裂的,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的。但是第二次起诉的话,就基本上会判离了。
第4个回答  2016-02-26
对方属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少分财产。其它找律师咨询贴吧内的懂法人士问下。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