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您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可能更习惯与对方协商处理,或者是找中间人调解一下,即便是想要诉讼解决纠纷,也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去哪个地方的哪个部门诉讼,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解答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约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纠纷,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债务纠纷民事诉讼首先要确定诉讼的主体,债务纠纷民事诉讼的主体都包括哪些呢?债务纠纷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1、企业法人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无论是在起诉前企业法人已解散,还是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均不影响诉讼的进行,企业法人作为适格的诉讼主体可独立参加诉讼。起诉前企业法人已解散的,清算组织可代表企业法人提起诉讼。没有清算组织的,鉴于企业法人解散,只是丧失了经营资格,相应的原法人机关也失去了执行经营事务的权力基础,但对于解散的企业法人清算范围内的事务,原法人机关尚存的,应有权代表企业法人参加诉讼。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的,诉讼应由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继续进行下去。若未成立清算组织,原法人机关亦无人员,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可以自己名义申请参加诉讼。倘出现无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法院可依据已进行的民事诉讼行为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迳行裁判。
2、以解散的企业法人作为被告的民事纠纷中,因裁判的结果是为了执行有实效,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救济,所以不论诉前还是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的,有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尚存的,由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代表解散的企业法人参加诉讼。但执行裁判结果时,应与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程序相协调。若没有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亦无人员,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若缺席审理,可能使支持原告诉请的裁判文书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案件如在一审阶段,法官应行使释明权,告知原告申请追加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解散的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若原告不申请追加当事人,诉讼可继续进行。如案件在二审阶段,原告要求追加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3、在解散的企业法人和清算义务人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中,如原告要求解散的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的,法院判决应限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清算,由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费用。若原告同时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未及时清算致使原告债权落空的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举证证明清算义务人的侵权行为。原告若无此项请求,法院不应加判。
程序:
你需要的准备除了一纸诉状,还要有最重要的证据,借款或者欠条凭证,借贷关系的证明,合同。如果这些都没有还要起诉,那就需要多费一些周折,利用专业的合法的途径获取证据,收集证据,并且在对债务人起诉的情况下,要对债务人的财产情况有所了解。
贯穿债权诉讼中的秘诀
当一切准备都完成,起诉之前还要做的就是诉前保全,因为债务人很有可能成为老赖,或者已经是老赖的债务人已经在将财产转移的路上。诉前保全或者在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都是为债权实现的最安全措施。
管辖法院,诉讼时效
到被告居住地管辖法院起诉或者在借贷合同签署和履行的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开始计算。
强制执行
法院进行调解后,仍不能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根据具体债务纠纷的性质和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责令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并且支付违约,利息,损失等赔偿款项。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更强有力的请求,运用强制性的措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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