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但女方没有经过男方的允许私自带走孩子,这样触犯法律规定吗?

如果离婚后法律把孩子判给男方,后来两人拿着离婚证过了一年,但在此又发生点矛盾,女方私自把孩子带走,请问这样触犯法律规定吗?知道者请告诉我 谢谢!

这是触犯法律的,因为虽然监护权在女方手上,当时作为他的父亲依然有权利去探视孩子。所以女方不可以私自带走孩子。
而如果孩子的监护权是在男方的手上,女方把孩子带走,那就侵犯了男方对孩子的监护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13
孩子的扶养权判归女方,女方就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女方将孩子带走的做法不违反现行的任何法律。其他人都不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因此,无需挣得他人同意。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经过法院生效的判决,孩子的扶养权归女方,那么女方便是孩子合法的监护人。监护人自然有权利带孩子脱离不属于合法监护人的非法监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4-13
不触犯 合理的
第4个回答  2019-12-06
法院都判决了为什么还要经过你允许呢,只能是你要看孩子你必须通知她才对。如果你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把孩子变更过来你抚养也行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