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声唱法
美声唱法注重发声的技巧性和规范性,强调声音的共鸣和掩盖,在生理上要求喉头向下使喉咙充分打开,追求具有强烈穿透力的“面罩集中点”以获得高质量的声音效果。要求演唱者深入理解歌词,力求自然质朴,追求高度的艺术表现。同时培养声音的美学观念,提高鉴赏力,使演唱更加合乎美声的要求。
2、民族唱法
民族唱法主要是指演唱民族风格较强的声乐作品时所用的技术方法及一些规律。它们既是从戏曲、曲艺、民歌这些民族传统唱法中提炼和继承下来的,同时又借鉴和吸收了西洋唱法中优秀的结果。民族唱法注重歌唱发声的自然性,强调行腔与咬字的有机结合,主张“字”正才能“腔”圆的基本观点,追求“字清”而“韵正”的传统格式。
3、通俗唱法
通俗唱法则更多的是注重“感觉”,强调乐感和摹仿在歌唱中的重要性,追求声音的个性与特色,以及“口语化”式的演唱风格。流行唱法声音的主要特点是完全用真声唱,接近生活语言,轻柔自然。强调激情和感染力,演唱时有意借助电声的音响制造气氛,所以很注意话筒的使用方法和电声效果。
扩展资料:
美声唱法起源于欧洲,它的产生不仅与欧洲音乐的发展过程有着密切联系,而且作为人类文化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它同样也是社会、时代发展的产物。
13世纪前的欧洲音乐均为单声部音乐,其中,古希腊的声乐也以单声部为主,并受到严格的诗歌韵律的支配,主要以独唱、齐唱、领唱、说唱和吟唱为歌唱形式。在这一时期产生了诸如《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这样出色的作品,它们是由盲人诗作者荷马创作并以说唱的方式演唱的。
可以说这就是比较初期的声乐表现形式。随着古罗马帝国不断对外扩张,欧洲进入了长期的教会统治的时期,在历史上被称之为“中世纪”,教会教义几乎垄断了一切思想意识领域,歌唱同样成为各种宗教的附属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声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