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制教育同行
现如今要构建一个法制社会谈何容易!首先这需要我们大家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才能国泰民安,繁荣昌盛,最后事半功倍,产生一个崭新和谐的城市。虽然现在很和平,但我们仍然可以从某些小处看到个别人非常不讲文明,礼貌!显然这是与 构建法治社会相排斥的!如不及时杜绝此等事情再发生,那恐怕 共同构建法治社会 这句话只能付之东流,成为一句空话了!我们现在虽然只是名普通的小学生,但除了要学习好文化以外,还要为我们的祖国尽一份小小的贡献。虽然我们的力量很微小,但只要我们做了,就一定会取得令人欣喜的回报。我是这样样做的,希望大家能够超过我:
每天清晨,跨进校园后,我不忘对同学说一句:“看到纸屑时别忘了随手扔进垃圾箱里,打扫好自己班教室的卫生,为学校增添一分光彩!”我知道不单单只是一个动作,意念,它还代表了人们的环保意识还是非常好的。每天上课我都会认真听讲,努力学习争取成为国家以后的栋梁之才!到了周末,我都会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当然不是为了玩游戏,而是为了了解更多的法制知识,丰富自己的课外知识。使自己更加文明,风尚,道德!!!
其次,我们要消除“把自身利益放在集体利益之前”的人。如果别人只为你服务,而你却不图回报的话,还怎样共建法治社会呢?还是那句话“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还应该多多设立一些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应及时鼓励与嘉奖,让他成为一个榜样,并且动员大家一起来效仿,甚至超越他。
之后,加深人们对法制知识的认识与普及。不要让人的表情与言语永远书写着“无知”这两个大字!让大家不断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水平,以及升华自己!!!!!
只要我们一起努力,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共同构建法治社会”这个词将不再陌生!!
你说我能行吗???
法律在我身边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 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我通过网络也得知只要年满16周岁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了的,就是说只要你年满16周岁,犯了刑法就可以判刑的,但是没到18周岁的话不可以判死刑。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