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凭打印的《苏州市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核单》至相应的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申请手续。
(一)受理对象
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个人。
(二)所需材料
1、《苏州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苏州市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核单》;
3、申请人身份证。
扩展资料:
(一)失业登记办理程序
个人至社区申请——社区受理(初次登记失业的可以办理就业创业证)。
(二)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初次登记失业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籍凭居住证)和2张证件照外,以下人员还需提供:
1、学校毕(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凭毕(肄)业证明;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凭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4、复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凭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服刑的,凭公安司法或户籍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