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民政局出还是自己写

如题所述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一份清晰完善的离婚协议书能够妥善地处理双方之前的争议,避免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潜在的纠纷和麻烦。由于当事人一般对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由于离婚时一方往往由于太伤心、太难过而情绪波动较大,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况。因此,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离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纠纷,建议在达成离婚协议前请专业离婚律师代表自己与对方协商,或者请律师居中调处,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请律师阐述有关法律依据,再由双方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如日后想反悔,想到法院起诉撤销的难度很大,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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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6
离婚协议书,一般民政部门可以提供,如果想约定的更加详细,也可以自己委托律师代书。
第2个回答  2018-08-06
离婚协议可以是

1.委托律师起草代书后双方签字。
涉及财产分割及抚养费金额的,收费300左右,不涉及的100左右。

2.双方协商,自己起草,签名手印。

3.共同到民政局,哪里有专门的协议表格样板,按工作人员要求填写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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