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停车场与居民地的安全防护距离是多少

如题所述

1、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m。

2、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3、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大于9000m2),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m2~9000m2之间),小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

扩展资料:

国内通行的安全卫生相关距离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为“基于后果”、“基于风险”和“经验距离”。

1、基于后果,主要通过火灾、爆炸、毒物扩散等事故后果模型,算出各种死亡或伤害半径作为后果严重程度的一种量度,即事故后的理性模型推导方式。

2、经验距离,主要根据历史的经验或专家判断,列出不同工业活动或设施与其他场所或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即事故后的经验判断推导方式。

3、基于风险,主要基于QRA定量风险评价,使用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两个指标作为重大危险源土地使用安全规划的依据,即事故前的指标评估推导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危险品停车场与居民地的安全防护距离是25米以上。
具体可以参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4.3.4条: 甲类物品库房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 距不应小于表4.3.4条的规定。
与民用建筑和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距离为25米,与其它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距离为12米
  也可参考《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查询相关标准如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603-1995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 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 爆炸品;
  b.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 易燃液体;
  d.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 毒害品;
  g. 放射性物品;
  h. 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7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 隔离贮存;
  b. 隔开贮存;
  c. 分离贮存。
  4.8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A(参考件)。
  4.9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 贮存场所的要求
  5.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5.3 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5.3.1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5.3.2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5.3.3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5.4 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
  5.4.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5.4.2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5.4.3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5.4.4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4.5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5.4.6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6 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
  6.1 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6.2 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见表1。
  表 1
  贮存类别露天贮存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贮存要求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t/m21.0~1.50.50.70.7单一贮存区最大贮量,t2000~2400200~300200~300400~600垛距限制,m20.3~0.50.3~0.50.3~0.5通道宽度,m4~61~21~25墙距宽度,m20.3~0.50.3~0.50.3~0.5与禁忌品距离,m10不得同库贮存不得同库贮存7~10

  6.3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6.4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6.5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6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7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6.8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6.9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7 化学危险品的养护
  7.1 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7.2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7.3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8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8.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8.2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 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8.3 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8.4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5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8.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8.7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9 消防措施
  9.1 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9.2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9.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化学危险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如下:喷淋强度 15 L /(min·m2); 持续时间 90min。
  10 废弃物处理
  10.1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0.2 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10.3 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11 人员培训
  11.1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1.2 对化学危险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1.3 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第2个回答  2010-06-30
200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4.1.3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超过3 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4.2.5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甲、乙类物品均属于危险品,但因为不知道你所述危险品停车场的数量及所称居民地建筑性质,所以你可自己对照上述两条规定判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