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现实中,常见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有以下两种:1、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所以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义务赡养吗?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继子女对继父或者继母有赡养义务。但这种赡养义务必须是建立在抚养关系的前置条件之上,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建立了抚养关系并尽到过抚养责任的话,这种义务就成立了。
但要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建立抚养关系,而是继子女成人了继父母再婚的,没有抚养关系的成立,他(她)们的赡养义务则由原婚子女承担,继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成立。
但这还有一种情况虽然没有建立抚养关系,但对方没有子女尽赡养义务时,如果与自己的老人生活时间比较长,且尽到了他(她)们扶养责任时,作为继子女从情感、人伦善心良俗来说,也应给予道义上的关爱。
对继母,你肯定没有赡养的义务
即便对继父,你是不是有赡养的义务,也还不一定呢
我国法律规定,你与继父之间如果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那你们之间实际上只是姻亲关系,不构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你比方说,如果你母亲再婚时,你已经年满18周岁,或者你母亲再婚时,你虽然年幼,跟继父生活在一起,但继父对你并没有尽过抚养和教育等义务,是你母亲在抚养、教育你,那你与继父之间并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在我国,只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之间,才具有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才发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你对继母肯定是没有赡养义务的
《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是他们之间具有抚养和教育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