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前男方提出分手,但双方有订婚仪式,订婚时男方给女方家24000元钱,当时说2万元是彩礼钱,4000元时农村所说的装烟钱。依农村的说法,装烟钱是不予返还的。
现在男方想要回钱,从法律规定来讲女方最低限度能给他多少呢,
如果男方起诉女方,第一次法庭开审,被告不出庭是不是会触犯法律呢?
如果因为女方未出庭而败诉,诉讼费由谁来承担?
如果女方败诉,还不还钱,法律上由哪些措施?
请求先关对这方面有了解的律师帮助,谢谢。
问题补充:请求实质的帮助,如果复制的法律条文,我可能理解会又偏差。谢谢
男女双方并没发生关系,相处接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