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童年时的我,对四季的概念比较模糊。只知道春天是暖和的,夏天是炎热的,秋天是凉爽的,冬天是寒冷的。随着岁月的流淌,人渐渐地长大,慢慢地我爱上了春天的鸟语花香;爱上了夏天在水池里的嬉欢,冰淇淋的刺激;爱上了冬天堆雪人、打雪仗、看雪景……唯独秋天,让我觉得枯燥无味。尤其是家乡的秋天,整天只看到叶子发枯发黄并一片片地凋落。无聊之余,最多也不过是几丝忧愁。
自从学习了英语,我便给一年中的四季起了名。春天叫“warm”,夏天叫“hot”,秋天叫“cool”,冬天叫“cold”。也许是秋天的名比较酷吧,我对它有了少许好感。
上了高中,语文老师说,家乡的秋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当时我并不完全相信,总有些怀疑。但从那时起,我便开始观察秋天,感受秋天。
秋雨往往是飘落着的,细细的,密密的。风夹杂着雨,雨跟随着风,飘零着。雨轻轻地洗刷着大地上的一切,地面被洗得油亮,树叶上不断地渗出颗粒饱满的雨滴。到了黄昏时,风和雨都放慢了节奏。太阳又从云层里爬出来,将她的余辉送给大地。黄叶在柔和的阳光的映射下,透露出淡淡的微红,就像害羞的少女那美丽的脸颊。
秋风飘过的地方,树叶会发出“沙沙"的响声,很好听,风大时,黄叶就会挣脱树的束缚,随着风一起翩翩起舞,好像一只只美丽的黄蝴蝶,在风的伴奏下,载歌载舞。此时,恰好有三两个人从飘落着的黄叶中走过,这不是绝美的画面吗?可又是那样的转瞬即逝,尤如昙花一现。让我还没来得及仔细欣赏,便消失了。
我惋惜这短暂的美,更惋惜秋叶的刚烈。它如此奋力地挣扎,是为了摆脱大树的约束,但是,难道它不知道叶落终要归根吗?为了如此短暂的自由却将自己永远地埋在深深的树根下,值得吗?可我又想,这也许正是秋叶的精神吧。它们挣脱大树束缚的真正目的,也许并不在那刹那间的自由,它们是为了将自己最后的注入树根,好让大树在寒冷的冬天能有充足的养分。在来年的春天,树枝上又会长出新的、更茁壮的新叶,那些新叶子不正是它们当年的身影吗?想到这里,我又为秋叶感到骄傲,没想到它们竟会有"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太不可思议了。或许是神秘的大自然赐予的吧。
春天的风让人昏昏欲睡;夏天的风让人感到闷热难受;冬天的风让人感到寒冷刺骨。唯有秋天的风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既不闷热,又不寒冷,还能让人清醒不少。我简直怀疑秋风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再加上凉丝丝的秋雨,这再好不过的药引子,一副名贵"天然药草"恐怕就形成了吧。
秋风与秋雨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一对搭档。秋风吹着秋雨,秋雨伴着秋风。它们能让世上的一切反射出晶莹的光泽,反射出秋的高雅。也许它们能修剪出一幅美丽的秋的图画,看着它们的身影,我忍不住感慨到:秋风吹吹,秋雨飞飞;秋风爽爽,秋雨凉凉。
秋天的风,秋天的雨,秋天的叶。它们任何一着都不能独自显示出美丽。它们表达出的,是一种整体的美,一种和谐的美。没有风,雨不会飞,叶不会舞;没有雨,风不会湿润,叶不会害羞;没有叶,风显得单调,雨显得乏味。只有它们巧妙地结合起来,才会构成一幅美丽的画,一首精美的诗--秋。
大自然赐予了春天鸟语花香,赐予了夏天欣欣向荣,赐予了冬天美丽雪景,当然不会忘记赐予秋天。于是,她赐予了秋天神秘和美丽。看来,大自然是不会偏爱谁的。
我也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天分是差不多的,要想超越别人,取得非凡的成就,恐怕非得吃得非凡的苦不可。
秋,让我领略到了它的美丽,又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
秋,果真是硕果累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18
最难忘的一件事
记得在一个星期天我无意之中竟发现几个男生正在学跳橡皮筋,这些动作被几个女生看见了,先是捧腹大笑,然后带着讽刺的语调说:“哟,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男生居然还跳橡皮筋,真是绝也罕见啊!”那些男生不服气地说:“哼,你们女生有什么了不起的,有胆量下个月的第一个星期较量较量。”女生们用轻蔑的口气,说:“好呀,比就比,谁怕谁呀?我到想看看你们这些猪头到底有多厉害。说完就头也不再回地走了。”再看看那几个敢于向女生挑战的男生,正在刻苦地练习着,一连几个星期天都可以看见他们那专心致志的面孔。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时间就到了。女生对男生说:“你们不是要比吗?我们今天就分个输赢!”“那当然,反正我们是不会输的。”他们胸有成竹地说道。
比赛开始了,是女生先跳。一个女生跳进两根皮筋中间,接着跳在两根橡皮的外面,然后左一勾,右一勾,再向上跳,两只脚稳稳当当地落在了中间。就这样顺顺利利地使皮筋升到了肩头。这里好像很难,那个女生并未跳过。
该男生了,只见一个男的熟练的跳到了肩头,只见他突然一蹦,平稳地落在橡皮筋中间,就这样几个男生赢了。
这件事之所以令我难忘,是因为我通过观看这件事悟出来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人做事只要有恒心、决心和信心,就能成功。
最难忘的事
元宵节前夕,我和外公外婆兴致勃勃地来到教工之家。听外婆说,我们要自己做汤圆吃。我立即兴奋得手舞足蹈。
到了教工之家,来到了二楼活动室,那里已摆好了两张大桌子,桌上放了几大袋面粉和几个热水瓶。马上开工了,首先要和面。我打开热水瓶盖子往面盆里倒了些水,但倒的水多了,面粉几乎成了面粉汤。我叹了口气,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我想:还是算了吧!虽说这么想
!虽说这么想,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我学着外婆的样子,好不容易把面粉搞成一个团,便开始在面团上东一揉西一揉的,可没揉几下,我的双手就沾满了面浆。我真有点想放弃了,但看到别人做得像模像样的,我又有点不服气,决定继续干!我洒了一点面粉在面团上,像给面团按摩似的,一捏一揉。过了一会儿,可以做汤圆了,我心情异常激动,仿佛自己要干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平时我只吃汤圆,不做汤圆。
我从大面团上揪了一个小面团,放在手掌心里搓着,小面团在手掌间滚来滚去,越滚越圆。然后,我把它压成一个圆片,用勺子舀了一大勺豆沙馅放在上面,接下来就该把面片的边合拢在一起了。然而,这个口怎么也合不上。我疑惑了,把手掌上的面片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阵,终于,我找出了原因———别人捏得都很用力。于是,我便使出了吃奶的劲使劲一捏,这一捏可捏砸了,面片里面的豆沙像火山爆发似的滚了出来!我无奈地笑了笑,摇摇头。看看别人碗里早已有好几个汤圆了,而我却一无所获。这时,校长走过来问道:“哎哟,小弟弟,你一个都还没做成呀?”这句话激起了我的好胜心,我又埋头做起来……
“开锅啦,开锅啦!”我闻声跑去,好香啊!我们大伙儿围在锅前,寻找哪一个汤圆是自己做的。“看看看,这个是我做的,最大!”“我好像做的是这一个。”“那个是不是……”这锅中的汤圆里面包的不仅仅是豆沙、肉馅儿,而且还包进了无穷的欢乐啊!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我童年里所发生的事情多得像天上的繁星一样,数都数不清。虽然许多事我已淡忘了,但我对一件事仍旧记忆犹新——我的小狗贝贝死了。 贝贝是我经过百般央求妈妈才同意给我买的。因为我把它看作自己的宝贝,所以他的名字便叫贝贝了。 贝贝刚买回来的时候又小又可爱,很讨人喜爱。就连不大喜欢小动物的妈妈有时也忍不住去抱抱贝贝。 贝贝长得可漂亮了!全身上下都是米黄色发亮的皮毛,就像绸缎一般光滑。一双圆圆的大大的眼睛总是水汪汪的。一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为了让贝贝更漂亮,我还给它穿了一条小裙子,只要贝贝一走起来,小裙子就会跟着它的小屁股一扭一扭的,可有意思了!最有趣的是贝贝只要一跑起来,四只小腿就一跳一跳的,很像一只小山羊,特别招人喜爱。所以,我总是拿一点火腿肠逗它,让它跟着我跑。每当我看到它那滑稽的小样子是,都忍不住回哈哈大笑起来。 有一天,我看天气还不错,就没听妈妈的话,把贝贝抱了出去。谁知贝贝回来就感冒了,光打喷嚏,还总是趴在暖气上,不去吃饭。这可急坏了我,赶紧让妈妈找了点感冒药,可贝贝就是不吃药。急性子的我就没再管它,以为过两天就好了。可贝贝的病越来越严重。 一天,我见贝贝不出来吃饭,感觉有点不对劲。往常我只要一敲盘子,它就会飞奔过来。可那天任我怎么喊,就是不见贝贝出来。我到贝贝窝里一看,“啊!贝贝,你这是怎么了?”我不禁叫了起来!只见贝贝四条小腿已经没了力气,怎么站都站不起来。这可怎么办呀?我慌了起来,赶紧给妈妈打了电话。 妈妈回来后可怜的贝贝已经奄奄一息了,它的嘴里还不停地涂着白沫,连眼睛都睁不开了。突然,就像人死了一样,贝贝头一歪,永远永远的闭上了它那水汪汪的眼睛,喜欢在地板上跳来跳去的这个米黄色的小精灵永远永远地离开了我。贝贝临死前嘴巴还张了几下,好像在埋怨我说:“我恨你!你为什么不救我!我恨你!!”我呆住了,一时间竟不知所措,脑袋一片空白。“哇”的一声,泪水像两条河似的哗哗地流了出来。 正在给贝贝找药的妈妈听到后,赶忙跑了过来。我一头扑进妈妈的怀里,失声痛哭起来,嘴里一直说着埋怨自己的话,希望贝贝能够听到,原谅我,再回到我的身边来。可一切都不可能了,如果当初我不把贝贝买回来,如果当初我听妈妈的话,没把贝贝抱出去,如果我天天得贝贝喂药吃,这个可爱的小生命就不会离开我了。可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如果呢?哪又有卖后悔药的呢? 晚上,我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我一闭上眼睛,就看见贝贝在责怪我。 从那以后,这件事就像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一样,让我难以忘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26
时光流逝,我一转眼上初中三年级了。那是一个去年的下午,我放学回到家里,看见爸爸妈妈没回家,我想帮妈妈把饭做了,我淘好米,适当放了些水,心想“过十五六分钟,饭就该熟了”
一切妥当之后,我打开电视,坐在电视机前,这时我再次提醒自己饭做好后记得拔掉电源。电视时上演的节目是关于学好数学的32招,我把它比喻剑法,我边看边练,正当我练的尽兴的时候,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焦味,心想坏了,饭糊了,此时的我感觉像是有块大石头从空中落下正好打中我的头。
我慌慌张张跑进厨房,迅速把煤气关掉,掀开饭锅,看着已经烧焦的黑糊糊的米饭,我心想这可怎么办呀!
就在这一刹那,我的脑海中好像有本书经过,我想了想,是“家庭麻烦108招”。我终于想到了上面写的内容,饭糊了就在饭上插上一棵大葱。
我心想,就这一棵小小的大葱能管用吗?转念一想,老师教我们凡事要大胆尝试,于是我就按照书上的说法做了,一会儿工夫,饭果然恢复了原味。通过这件事,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不能三心二意。
当我回忆这些往事的时候,我是永远也忘不了这件事的,这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
人生是我们用知识的火花推动思考的风帆,用智慧的火花去点燃理想的火花,用浪漫的激情去创造这美好的生活,用科学的力量去强劲腾飞的翅膀。
品味人生,品味那些曾经的往事,往事好像一道彩虹,出现在我的眼前,有七种颜色:红、橙、黄、绿、蓝、靛、紫……
第4个回答 2012-12-06
我有许多难忘的事,但有一件事犹如烙印一般印在我心里,使我难以忘记。
事情发生在上初二的一个星期天。
那天好友约我下午1点在张仲景医院旁的小公园等候,然后一起到郊外散散心。 下午1点的时候我准时出现在小公园外,可朋友还没到,于是我就在一家小吃店坐了下来等。我等了半个钟头还没见朋友的踪影,就在我焦急万分四处张望时,一个老太太映入我的眼帘,于是难忘的一幕就上演了。
只见头发蓬乱骨瘦如柴的老人一瘸一拐的走着,顿时她引起了我的注意。当时在小镇上遇到这样的场面应该是不足为奇的,大概是因为她太可怜了,从而引起我的同情心,才以至于我如此地关注她吧!
我看见她走到离我大约5米远的小吃店前停了下来,嘴一张一张的,却听不到声音,我有看到她用手指指嘴,这时我才知道她不但是个瘸子,而且是个哑巴。她大约年过七旬,我们都知道年过七旬的老人正是享受儿女关爱的时候,而这位老人却......忽然听到这家店主严肃的说:“给,别在这耽误我们做生意,到别处吃去。”说着,给这位老人少许馒头。哦,这位老人饿了,哦,她想饱餐一顿,店主说,只见这位老太太一瘸一拐的走开了,当她没走几步时,我看见她跌倒了,我的心咯噔一下,她会不会摔坏啊?人们依然走动着,他们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位老人。难道真的没注意到有聋有瘸的老人吗?虽然她是一个乞丐,但乞丐也是人啊!正在想着朋友气喘呼呼的跑来了,大概是心有灵犀吧,他立刻明白我的意思,后来我们竟不约而同的说:“走,帮帮她。”
我们走到老人面前,把老人扶了起来,我看到老人眼神中充满感激,我打心眼的高兴,尽管她不会说话,我下意识的摸遍了身上所有口袋,可只有1元钱。朋友说他有5元,随后朋友说:“我扶她,你去买东西吧。”朋友真不愧是我的知心朋友。
我揣着6元钱飞快的跑到刚才我坐的那家小吃店,给老人买些吃的。当小吃店的女老板知道我是为这位老人买吃的时候,她也感动了,说:“小伙子,你买的是4元的东西,我只收你2元,为你的爱心......”我说谢谢阿姨,真是只要人人献出一片爱,世界将变的多么美好!
我把买到的东西双手递给了老人,我们并扶她坐路边,她感激的嘴一张一张的。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但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那位老人虽然解决了燃眉之急,可是以后她该怎么办?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国家将变美好。我很高兴,因为我相信人间还有真情,我也帮助过一位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