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纠纷,恳请帮帮我,万分感谢。
我与成都雅舍装修公司郫县分公司于2007年11月25日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是最新版的标准格式。
问题:
1、合同工期为55天,即2008年1月20日前完工,今天6月3日,还未完工。
2、装修公司贴客厅大地砖(800*800)的时候,贴得不合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二:
I:是基层空壳(房子是框架结构,现浇板上面的水泥层与现浇板空壳,该水泥层为开发公司完成的),在贴转的过程中,装修公司没有书面或口头告知我们大厅地面基层的水泥壳空鼓,没有告知空壳的危害,现在大地砖已经贴完了;
II:装修公司直接在原来水泥层(开发公司摸的水泥层)上抹灰贴大地砖,水泥层与大地砖之间的“水泥砂浆”也存在部分不合格。
为此,我和装修公司存在很大的争议,争议就是将大地砖返工至合格的费用由谁承担?
装修公司认为该开发商或物管承担责任,我有两个疑问,恳请帮帮我。
疑问1:贴大地转的装修公司,或者说贴转处理基层(水泥层空壳)是他们的工序之一吗?
疑问2:返工费用该谁承担?或者说有其他的处理方法?
非常感谢。
其它:现在我给付给装修公司很少一部分钱.合同约定三年内付清.
另外我查询到的资料如下:
1、与装修公司签单的合同中5.1条:装修公司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2、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4.1.3:地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3、国家《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5.2水泥混凝土面层的5.2.5: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缝。
我认为该装修公司承担责任,你们呢?
[[i]本帖最后由xuanzhuang于2008-6-408:26PM编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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