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了解什么叫婚前财产和婚后共有财产。所谓的婚前财产,就是男女双方结婚之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婚后共有财产,由你们夫妻共有,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放到你这里,就可以这样分析,房子首付及在结婚前所交月供为你老公婚前财产,在你们结婚登记之日起之后交的月供为你们共有财产。
打个比方说,房子10万,首付3万,贷款7万,贷款总还款额10万,结婚前,你先生已还贷1万,结婚后又还了2万,
这样一来,你先生的份额为
3万(首付)+7*(1/10)婚前已还+7*(2/10/2)婚后已还的一半=3+1.4=4.4万
你的份额为:7*(2/10/2)婚后已还的一半即0.7万。
但一般不会这样操作,房子毕竟是固定建筑,没法拆开来的。你一些,你老公一些,银行一些的。所以,一般是协议解决,因为涉及到婚姻的其他共有财产权利和义务,所以,以协议解决为主,即使法院判,也要考虑各种因素,跟你想的不会完全一样。
昨天特意向法院的同志问了一下,基本上就是我说的这样,只是有两个地方要调整一下
一个是房子是特殊商品,从登记,即房子一般在判决离婚中判属房产证上有的那个人,也就是你老公。
二是共同财产部分,只需你们婚后缴的那部分对半开进行分割就是了,当然,这个跟我原来的计算实际上是一样的。
其他的还是跟我原来讲的一样,从协议,从实情。
另外问一下,tangshi152,请教一下,婚姻法哪条说不是一次付清的房产就是共有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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