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是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最为关键的准则。确定课程目标,首先要明确课程与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衔接关系,以便确保这些要求在课程中得到体现。
其次要在对学生的特点、社会的需求、学科的发展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确定行之有效的课程目标。课程目标有助于澄清课程编制者的意图,使各门课程不仅注意到学科的逻辑体系,而且还关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以及课程内容与社会需求的关系。
行为取向性目标
行为取向的课程目标是期待的学生的学习结果,它具有导向功能、控制功能、激励功能与评价功能。
行为目标具体、明确,便于操作、评价,对于学习以训练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内容较为适合。行为目标取向的课程目标理论主要有泰勒的课程目标理论和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
生成性课程目标
生成性目标不是由外部事先规定的目标,而是在教育情境之中随着教育过程的展开而自然生成的目标,它关注的是学习活动的过程,而不是像行为目标那样重视结果。考虑学生的兴趣、能力差异,强调目标的适应性、生成性。
表现性课程目标
表现性目标,指在教育情境的种种遭遇中每一个学生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关注学生的创造精神、批判思维,适合以学生活动为主的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