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和孙子有赡养公公婆婆(爷爷奶奶奶奶)的义务吗??

我的父亲去世了,我还有一个叔叔和姑姑,现在的情况是:我家(我和我妈)和我叔叔家一起来赡养我的爷爷奶奶,比如我爷爷奶奶吃的粮食我们两家平均拿,我爷爷奶奶家每月几块钱的水费、电费我们平均分…等等)。。但即使这样,我的叔叔仍然不满足,他经常因为多付出一点一厘的小事闹事,好像赡养我的爷爷奶奶我们两家的付出要完全、绝对平均他才满足。。当然我知道在法律上我姑姑肯定义务有赡养她父母的义务。我只是想问问,像我们这种情况(我叔叔和我的姑姑都有一定的经济的条件),我的母亲作为儿媳妇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吗?我作为孙子,有赡养我爷爷奶奶的义务吗?

我们并不是不赡养,现在我们一直在平均分担,但是我那个叔叔太不懂事,他的哥哥去世了,他作为一个叔叔,我们不求他照顾我们孤儿寡母,他不欺负我们就够了,但他一点点小事就和我们来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继承法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综上所述:有继承权,就有赡养义务。如果你只享有继承权,不例行瞻养义务,那就是既违法,又缺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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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5

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

          外孙子女,

         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对于子女已经死亡

          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你的母亲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公和婆婆的赡养义务。

【3】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

         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你的母亲尽了主要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

         将来公公婆婆在分遗产时,你的母亲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3】你如果有负担能力,你是有对爷爷奶奶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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