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成年居民B档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3000元(含)以下,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50%,个人承担50%;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20%,个人承担8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5%,个人承担65%;
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3000元以上由个人承担;
住院治疗费用报销(年度内累计医疗费超过封顶线的费用,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