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去劳动局能告吗需要哪些证据?

如题所述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去告的话要带着工资证明或者考勤表作为证据追问

就没考勤表,上次发是二月是打卡没有工资单,我有出货送货单我签字的一些照片行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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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04
工资单、考勤表或工友证明在工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04
财产损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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