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要是一对夫妻分居近十年,并且在这十年中几乎没联系过,请问他们还有夫妻关系吗?

如题所述

1、请问楼上朋友:”从法律途径,出证明已经分居3年以上,就可以判离婚“,你依据的是哪个法的哪一条哪一款?
2、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到民政局办协议离婚、领离婚证;二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除此之外,别无他途。不管分居多少年,只要没有经以上两种方式中的一种离婚,在法律上就仍然是夫妻关系。
3、建议:如果分居这么长时间,感情已经荡然无存,建议尽早到法院起诉离婚或是双方协议离婚吧,这样拖着,如果一方有与婚外异性再领结婚证或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有可能涉嫌重婚罪,可能要负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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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9
1、有结婚证吗?
2、从法律途径,出证明已经分居3年以上,就可以判离婚。
2、看双方有没有伴侣,如果有伴侣,从法律上讲是事实婚姻。
最好咨询一下律师。大概就这么2回事
第2个回答  2011-03-31
当然是夫妻关系。
婚姻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的要件唯一的指是否办理结婚手续。这个形式要件如果存在,就说明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第3个回答  2011-03-20
什么是几乎就是偶尔有联系就是夫妻除非离婚、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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