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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劳动与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目录

简介
历史变迁
趋势
定义
具体内容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
优抚安置
社会互助
社会保障功能社会保障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
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
必备要素
保障层次经济保障
服务保障
精神保障
中国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管理体制
社会保障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简介
历史变迁
趋势
定义
具体内容 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
优抚安置
社会互助
社会保障功能 社会保障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
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
必备要素
保障层次 经济保障
服务保障
精神保障
中国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管理体制社会保障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展开 编辑本段简介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    社会保障
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实现的。我们将由法律规定的、按照某种确定规则经常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体系称之为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不同,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多层次需要,相应安排多层次的保障项目。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全球的社会保障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福利、国家保险、社会共济和积累储蓄四种,分别以英国、前苏联、德国、新加坡为代表。目前我国在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共济模式,即由国家、单位(企业)、个人三方共同为社会保障计划融资,而且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改革趋势。个人责任的强化已经成为全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识。
编辑本段历史变迁
  早在古代社会,就已出现各种形式的社会救济、救助活动。如一些宗教组织    社会保障
以慈善名义展开各种救助活动。 社会保障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欧洲中世纪世俗和宗教的慈善事业,但是由国家组织、通过立法实行的以保险为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是以德国俾斯麦政府实行的社会保险立法为开端。15、16世纪之交,英国由于圈地运动的原因,大量农民被逐出土地,丧失生计,流入城市,危及城市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以缓解贫困者的生存危机。   19世纪末,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失业人数增加,贫富差距扩大,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出现了许多与社会福利相关的社会服务运动。为使每个社会成员能够依法得到基本的生活资料,欧洲首先诞生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议会在1883-1889年间先后通过了《健康保险计划》、《工伤事故保险计划》、《退休金保险计划》三项保险立法,开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在此后的二十余年间,英国、法国、挪威、丹麦、荷兰和瑞典等国也先后建立起了社会保障制度。   1935年,美国罗斯福政府颁布《社会保障法》,实行老年保险和失业保险。政府加强了对社保制度的干预,社会保障逐渐走向法制化和社会化的发展途径,大批从事社保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应运而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保障制度才日臻完善。1945年,英国在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的基础上,率先建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同年法国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奠定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美国战后也多次修改和扩充了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逐步扩大了保障范围。瑞典20世纪40-50年代实行了劳动市场政策和国民义务伤残保险。日本1947年颁布了《失业保险法》,随后又制定了《国民年金法》和《厚生年金法》等。至20世纪50年代末,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基本完成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设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实行了一套完整的以高福利为主要内涵的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为实施社会保障筹措资金的社会保障税已成为这些国家仅次于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类;而社会保障支出则成为最大的财政支出项目。至于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则大多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起来的。
编辑本段趋势
  西方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在缓解劳资矛盾、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但也由于失业、通货膨胀、人口老化等因素的长期困扰而面临危机:一是过度保障使社会保障支出日益膨胀,财政不堪重负;二是福利的平均化和救济过度造成受益不公,致使人们的工作欲望减弱、而对政府和社会的依赖心理加重,使效率受损;三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膨胀,管理费用增加,造成社会保障资金流失。   为改变这一被动局面,西方各国普遍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调整和改革,使之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第一,提高社会保障费率,广辟资金来源渠道,增加社会保障收入;第二,降低过高的社会保障标准,减少社会保障支出;第三,减少国家干预,强化市场机制对社会保障的调节作用,使社会保障制度从"国有化"向"私有化"转变,让私有企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第四,鼓励发展商业性保险;第五,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现收现付制改为现收现付和个人资本积累相结合的混合制,以增强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和责任。
编辑本段定义
  社会保障的定义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最早出自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美国1999年出版的《社会工作词典》将社会保障定义为:“一个社会对那些遇到了已经由法律做出定义的困难的公民,如年老、生病、年幼或失业的人提供的收入补助。”《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社会保障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是对病残、失业、作物失收、丧偶、妊娠、抚养子女或退休的人提供现金待遇。”国际劳工局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是:“社会保障即社会通过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对其成员提供的保护,以防止他们由于疾病、妊娠、工伤、失业、残疾、老年及死亡而导致的收入中断或大大降低而遭受经济和社会困窘,对社会成员提供的医疗照顾以及对有儿童的家庭提供的补贴(1984)。——孟醒:《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第6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一版。   在中国,一些学者根据自己的理解也给社会保障下了不同的定义。陈良瑾教授在《社会保障教程》中将社会保障定义为“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陈良谨:《社会保障教程》,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   葛寿昌教授在《社会保障经济学》中认为“社会保障是社会(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葛寿昌:《社会保障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郑秉文在《社会保障分析导论》中认为“社会保障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基础相适应,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郑秉文、和春雷:《社会保障分析导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3页   郑功成教授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强制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在中国,社会保障应该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医疗保健、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保障等社会措施的总称”。——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9月版,第11页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社会互助具有自愿和非营利的特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往往从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社会互助主要形式包括: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编辑本段社会保障功能
社会保障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
  社会保障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劳动力再生产遇到障碍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以基本生活、生命的必要保障,以维系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通过社会保障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适当缩小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贫富悬殊,使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能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
  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社会总需求的自动调节作用。在经济萧条时期,一方面由于失业增加、收入减少,用于社会保障的货币积累相应减少;另一方面,因失业或收入减少而需要社会救济的人数增加,社会用于失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这使社会保障的同期支出大于收入,从而刺激了消费需求和社会总需求。在经济繁荣时期,其作用则正好相反。   此外,社会保障可以解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使劳动力流动渠道通畅,有利于调节和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
编辑本段必备要素
  第一,依法建立。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则,是通过社会保障立法来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法制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建立的客观基础与依据。   第二,突出以人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为宗旨,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   第三,具有经济福利性。即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来看,因有政府、雇主与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分担责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于所费。   第四,属于社会化行为。即由官方机构或社会团体来承担社会保障的实施人物,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
编辑本段保障层次
  从层次上层次,社会保障可以分为如下三个层次:
经济保障
  即从经济上保障国民的生活,它通过现金给付或援助的方式来实现,解决的是国民遭遇生活困难时的经济来源问题。
服务保障
  即适应家庭结构变迁与自我保障功能弱化的变化,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国民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如安老服务、康复服务、儿童服务等。
精神保障
  除了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需求外,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还离不开相应的情感保障,即精神慰藉也是人的正常、健康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   因此,现代社会保障还日益承担着为需要者提供精神保障的责任。当然,精神保障属于文化、伦理、心理慰藉方面的保障,它突出地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人性化要求,从而属于更高层次的保障。尽管在实践中,难以将精神保障作为特定的制度安排来加以建设,但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践表明,制度化安排中确实需要尊重并满足有需要者的精神保障需求。
编辑本段中国的社会保障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计划。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 ;(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五)人口老龄化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都产生影响 ; (六)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急待出台社会保障法。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编辑本段管理体制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计划。中央政府的职责是,制订全国统一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困难地区提供资金帮助;地方政府的职责是,根据中央的统一政策制定本地法规、政策和标准,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社会保障待遇。   中央政府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主要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民政部负责管理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项目;卫生部负责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的财政监督,为社会保障计划提供补助资金等。各省、市、县政府设有同样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职能。   中央、省、市、县分别设立隶属于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非营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0万人。主要职责是,办理参保登记,收缴社会保险费,记录缴费,管理个人账户,确认并支付待遇,管理社会保险资金,提供查询等。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社会保险协定,由中央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执行。
编辑本段社会保障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   两者关系并非直接相关,而是间接通过经济发展相联系,其关键在于:   机会成本>收益,两者互相矛盾,   机会成本<收益,两者互相补充。   公平以效率为基本前提,如果社会保障制度阻碍了经济发展,尽管是公平的,也毫无意义。   没有效率的公平是无本之木。   同时,效率又以公平作为保证,若财富分配不公平,经济制度将面临严重的动力问题,社会动荡,效率也成为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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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1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养老保险体系
  当前国际上通行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及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相结合的制度。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作为其中的第二个层次,在众多国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 我国,由于长期以来由国家包揽的职工养老保险占统治地位,造成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之前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高达85%左右。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政府采取 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在基本养老保险中引入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相结合的财务机制,但是到2000年上半年,我国基本养老基金当期收不抵支数为 13.3亿元,全国有19个省当期收不抵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已经非常严重。
  ★有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政府文件
  针对基本养 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国家对社会保障体制进行结构性改革,从1991年国发[1991]33号文《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逐步强化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地位,到1999年国发[1999]14号文《国务院整顿保险业工作小组保险业整顿与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保险属于 商业保险的经营范围,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始着手建立税惠政策,给予商业寿险公司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的巨大发展空间。
  ★基本养老保险
  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以个人纳税工资为基数共同缴费。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也进入个人账户使个人账户缴费达到个人纳税工资的11%,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缴费比例,但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8%。(标准?)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 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三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 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广义的 补充养老保险包括职业年金计划、互助基金保险及商业年金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等。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养老保险,包括团体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
  团体养老保险是保险公司以专业技能为企业提供员工养老计划,解决企业的养老问题,相当于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个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普遍的选择。个人养老保险则是针对员工的个人需求,为员工个人提供养老保险保障,相当于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个层次。

  社保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社会保险的属性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福利性、社会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社会保险有哪几个特点?
  答:社会保险有五个特点:
  (一)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二)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
  (三)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四)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五)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四、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答:社会保险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一)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二)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三)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四)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六)死亡遗属保险:即劳动者死亡后的丧葬费和遗属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费的给付。
  五、社会保险有哪些功能?
  答:社会保险有以下五大功能:
  (一)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安定社会。
  (二)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增进劳动者体质。
  (三)促进生产发展,保证经济正常运行。
  (四)为社会、为基层服务,方便群众生活。
  (五)实行收入再分配,适当调节劳动分配,保护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六、社会保险机构的职能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机构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一)在本辖区内贯彻落实政府制定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
  (二)受政府委托负责筹集和管理社会保障基金。
  (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制定社会保险费用的收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培训和考核社会保险业务人员,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六)负责搞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是什么?
  答: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坚持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理负担,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
  八、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有哪几个层次?
  答: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有以下三个层次:
  (一)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三)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九、什么是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
  答: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受政府委托,按照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 理负担和“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向企业和职工个人征集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列入统筹项目的离退休费用总额,向拨付或直接向离退休职工 发入,以解决这间、地区之间离退休和负担畸重的问题,从而保障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促进社会的安定。
  十、当前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没有准备、保障方 式多层次、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应逐步做到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 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十一、为什么说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是新企业“吃亏”老企业“沾光”?
  答: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看,必须承认,今天新企业的建立和发展,是老为国家创造财富、积累资金的结果,凝结着老企业职工的辛勤劳动。那么,老企业目前退休 职工多、负担重,新企业就有义务从本企业职工劳动积累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于补充老企业的退休费用,作为对老企业职工过去劳动积累的偿还,还是社会主义制度 优越性的体现。从发展的角度看,新老是不断转化的,现在的新企业,今后会老化,现在的老企业,今后会更新,相应的退休费用负担的轻重也会发生转化。企业要 在同一起路线上竞争,需要实行社会统筹,均衡企业之间退休费用的负担。又因为统筹基金是各企业在税前的管理费用中列支,国家承担了大部分,所以,养老企业 基金社会统筹不存在新企业“吃亏”、老企业“沾光”的问题。
  十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意义是什么?
  答: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意义是:
  (一)体现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理负担基本养老保险金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
  (二)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
  (三)吸引广大职工关心社会保险事业,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促使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
  (四)建立统一的缴费制度,有利于打破企业所有制界限,便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从加速经济发展。
  十三、什么是个人帐户?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记录?
  答: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依据。
  由社会保险机构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个人帐户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记入,包括两部分: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企业缴费的一部分。
  十四、如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
  答:市属及以上企业社会养老保险手续由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办理;区县属企业、城镇小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临时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由所在区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负责办理。
  十五、什么是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答: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为职工建立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这种制度能够改善和提高职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个人储蓄性养老企业,是职工根据个人的经济能力,为提高自己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而自愿实行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十六、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人储蓄性养老的意义是什么?
  答: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意义是:
  (一)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企业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改革。同时还能够适当改善和提高职工退休后水平。
  (二)有利于控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增长。
  (三)协调养老保险水平与企业生产民展的关系,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四)抑制超前消费。
  十七、什么是医疗保险制度?
  答:医疗保险制度是指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保障的制度。职工的病伤、生育、养老等都会遇到医疗问题, 因此,它是疾病、伤残、生育、养老社会保险中一项重要内容。医疗社会保险是健康的保障。实行医疗保险对病伤职工提供医疗服务,在经济上给予物质帮助,使其 尽快恢复健康和工作,是一种社会责任,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积极作用。
  十八、医疗保险改革的目标和重点是什么?
  答: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逐步建立起医疗费用由各方筹集、统分结合,随着医疗需求相应增长的医疗保险费用,有效控制基本医疗不合理增长的管理运行机制。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
  (1)建立医疗费用三方共同负担,既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要,又有效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机制;
  (2)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个人适当负担医疗费,实行合同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推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医疗帐户制度。
  十九、什么是工伤保险制度?其特点是什么?
  答:工伤保险制度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负伤、致残、致死,使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生活发生困难,和社会给予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制度现被世界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职工因工负伤,造成生理器官和功能的损伤,以致死亡,为国家和企业负出很大的代价,给本人和家庭生活带来极大的困 难,国家和给予物质帮助和精神上照顾是完全必要的。
  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1)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2)一般以“无责任赔偿“为原则;(3)工伤保险的经费由企业负担,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4)工伤保险的项目较完备,享受条件较宽,保险待遇比其他项目高。
  二十、为什么要进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答:这要从两方面去认识,一方面是生产过程中随时蕴含着大量的职业伤害风险,客观上要求有一套健全和有效的工伤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是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 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已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于建国初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造成了工伤以“企业自保”。 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保”功能是脆弱的,它既不利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转换经营机制,是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最大的弊端。同时,现行工伤保险 制度实施范围狭窄,待遇结构不合理,缺乏一次性补偿待遇,待遇标准偏低,缺乏统一科学、规范的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缺乏促进安全生产的机制,上述问题都需要 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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