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国家劳动法是在2014年10月以前违法是终结了?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不予支持。

国务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1-04
不是终结,而是可能过了时效。
如果目前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无时效限制。
如劳动关系终止的,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