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说,婚前我父母出资付的首付,房子归我,那假如这种情况的同时,要是在房产证上写上我和女方的名字呢,还是属于我吗,还是共同所有。在婚前,我父母出首付和打算付两年贷款给我买个房子,女方打算让我在房产证上写上俩人的名字,以后离婚的话,是属于我还是属于双方呢?,是按照新婚姻法,谁付的首付就属于谁,还是看房产证上的加上的名字呀?如何证明房子是我父母付的首付?银行的转账的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