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5-01
一、简化程序 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工商部门实行“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 二、费用减免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三、融资支持 国家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并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 四、税收优惠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此外,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