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男方父母出全款买二手房,婚后过户,
两种情况:1.过户时只落男方名字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2.过户时妻子为共有人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二、婚后购买商铺,男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商铺在男方名下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房产共有人可以有几人?如果是多人,是按人数平均分割,还是要特别约定?
婚后财产无特殊情况下,系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若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或全部购房行为(已经足额或者大部支付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但婚后才取得产权证,该财产仍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同理,若购买二手房,一方婚前已经与第三方达成合意,签署购房合同,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即使婚后才从第三方完成过户,该房产也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值得注意的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者夫妻一方通过自己的收入还贷,此情况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商铺在男方名下也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追答是的,婚姻法规定,只要是婚后取得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是登记人是夫妻谁名字,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追问第一种情况和商铺都是婚后取得,在男方名下,为什么归属却不同?
住房是婚前男方父母购买的二手房,一直没过户,婚后直接由原户主过户给男方,还算父母赠与子女的婚后个人财产的吗?
归属不同,是因为付款方式,
规定是,全款购买,登记在一方,就属于父母出资购买住房,赠与子女婚后个人财产,
没有全款购买,签署购房合同,购买住房,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父母出资,属于对小夫妻债权。
算作父母赠与子女个人,因为事实是父母出资买的住房,。过户给了子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