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考上研究生了,请问我以前的社保怎么办?我现在是用人事代理手册在行政服务中心自己交社保。有什么办法让我在上学期间续缴吗?因为毕竟交的时间越长越好,中间不想断档。如果必须要断档的话,我怎么办理停缴手续呢?现在学校马上要调档,调档后我就没有人事代理手册了,到时候怎么办停缴手续呢?
一、办理保险转移即可,目前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医疗保险不能。如果是在同一区域的话直接去你上学地社保参保就行。
1、社保、医保的上学后都中断了,不过本身社保、医保都是累计的,中断不影响之前的个人账户、缴费年限。
2、如果是全日制,一般入学后学校可以继续交医保。社保(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毕业有工作继续交。
3、如果学校没医保,可以自己户籍所在地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4、如果学校不调档案,也可以存档案人才中心交灵活就业三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待遇和职工社保相似。按当地上年平均工资做基数自己选择缴费档次,一般一个月几百块钱。
三、养老保险转移: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扩展资料: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