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如题所述

 劳动法作为独立的法律体系,产生于19世纪,与产业革命的蓬勃发展及工人运动的日益壮大密切相关。
  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西方各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逐步兴起,

工人阶级强烈要求废除原有的“工人法规”,颁布缩短工作日的法律;要求增加工资、禁止使用童工、对女工及未成年工给予特殊保护以及实现社会保险等。
  资产阶级政府迫于上述情况,制定了限制工作时间的法规,从而促使了劳动法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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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30
  劳动法是近、现代的产物,再往前追溯,劳动法是融于民法当中,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婚姻家庭法、经济法这些都是从民法当中分离出来的,那么既然分离出来,必有其内在联系,不能割裂。1802年英国下议院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这个法主要限定了童工的劳动时间,工人运动最早是经济斗争,从缩短工作时间作为奋斗目标。资本主义国家一方面镇压工人运动,另一方面也作出一些让步,大部分也从立法上对工作时间有一些限制,限制一些工厂主对工人工作时间的要求。后来劳动法越来越健全,各国立法逐步发展,劳动法真正从民法脱胎出来,作为独立的法律是俄国十月革命以后。最早是1918年《苏俄的劳动法典》。中国最早的劳动法典,是1931年颁布的,解放后大多使用的是单行法规。典型的劳动法典是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典是一个主干,除了这些法典以外,还有其它的法规和补充规定,包括一些劳动政策。劳动法从民法中脱胎出来,不是人为的,不是主观意志的产物,它是源于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征,慢慢脱胎出来的。
第2个回答  2012-10-31
劳动法作为独立的法律体系,产生于19世纪,与产业革命的蓬勃发展及工人运动的日益壮大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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