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个人之见签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我同事要买辆2手车,他是外地户口,也没有办理暂住证,叫我帮忙,上在我的户口上,他比较喜欢喝酒,我担心以后出事,要我负责任,我们两私底下签署了一份协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我在线等,不然以后都睡不好觉了

个人之间所签署的协议,只要是意思真实、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违反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你所担心的是如果真的出现了交通事故,你自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对吗?因为你并不实际享有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不是车辆支配人,因此根据现行法不会将您列为赔偿责任主体,同时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只要你们协议中也没有约定,连带责任也是不承担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的请示答复》,对车辆的所有权认定也是归为实际出资人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内容和形式不违法,一般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