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下面方法判断:
一、根据目前有关规定,干部身份的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人事或教育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其所在单位为其办理转正定级后,获得干部身份;
2、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也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择业人员不能异地交流);
3、经人事部门接收的留学人员;
4、由地级以上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录干手续(录干手续于2001年3月取消);
5、经公考招录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员。
二、工人身份的,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通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原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就业)手续;
2、技校毕业生由劳动部门办理分配手续,其所在单位或劳动部门为其办理转正定级,获得工人身份;
3、退伍军人安置。
此外,无人事档案(干部档案或工人档案)的,办理招工手续。主要有以下三类:
1)、未曾就业或曾经短期、临时就业但未办理过招工手续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一直没有办理接收手续,现在也无法办理接收手续的人员;
3)、原干部、工人身份在原工作单位离职、辞职、辞退或变换工作后没有单位结转工作关系,也无具备资质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代理工作关系的人员。
需要提醒的是,人力资源部门在受理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将一并审核申请人的人事档案,核实其干部或工人身份。如申请人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与人力资源部门核实情况不一致的,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为准。
干部身份来源
1、国家计划内的大中专毕业生(以报到证为标志,包括计划内统招、定向、自费、委培,但2016年起流动人员不必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2001年以前经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录用为国家干部的人员(以“录用干部审批表”为标志);
3、军队转业干部(以军队任职/转干材料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为标志);
4、解放前参加革命的担任干部职务的人员(以相关档案材料为标志);
5、解放初自然形成的干部(以任职材料为标志);
6、经公务员考试录用为公务员的原不具备干部身份的人员(以“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为标志);
7、被转为公办的原民办教师(以民办转公办审批表为标志);
8、70年代末经地方革命委员会批准招录的教师(以教师录用审批表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