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全款买房,我对象婚前贷款买房,结婚后我的名字再加到他贷款的那套房子上,算二套房吗?

不把我的名字加上的话,但是还有贷款,婚后还贷用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这样离婚的话怎么办? (不是必须离婚,但是想提前了解下。)我的本意是不想加上我的名字,也不想一起还房贷,我不想跟他的房子有任何关系。该怎么做?

一个是婚前财产,一个是婚后财产,意义就不同。如果你不想在他的房产上加上你的名字,也不想还房贷的话,你有点吃亏的。因为他的工资用来还房贷之后,生活开支还是会从你的工资里拿出来开销,所以你吗可以先商量具体的实施方法,如果他的工资足够还房贷和生活开支的话,你就没必要和他一起还,相反的,你就可以和他一起还,但是要在合同上标明你们两个分别还贷所占的份额比重。追问

他的工资肯定是什么都够了,但是那不还是共同财产吗,就算我的钱不花在共同生活上,那不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所以,,,如果我不写我的名字就有点亏了。如果我写的话算我的第二套吗?

追答

如果你的名字没有加到他的房产证上,就不算共同财产,如果他的工资用来还房贷足够,又把你的名字加上了,就属于他赠与你的房产,这样才算共同财产。因为首付的主还贷人都是你老公,后面又把你的名字加上去了,那么属于第二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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