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并且首付比例不变,依旧是总放款20%。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首付比例:
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仍享首套待遇即最低首付比例为20% 。
这里,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4平(含144),购买二套房建筑面积大于144平,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小于144平(含144)首付比例不低于2成;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则二套房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注:一些城市为140平)
贷款利率: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比同期首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为3.35%,上浮10%即为3.575%。
贷款额度和年限: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80万。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标准:
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房,不认贷。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如果购房者申请的是纯公积金贷款,那么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都已还清,那么不管之前申请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再买房还是可以算“首套房”。
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需要注意在贷款前连续缴满一定的期限,并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因城市不同,地方也有差异,有疑问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在前面加对应城市的区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