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4-18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规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你们也可以与用工单位协商给与相应的加班报酬,如协商不妥,
你们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2个回答 2006-04-18
你们老板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3个回答 2006-04-18
就算给加班费如果以你说的工作时间也是错误的。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第4个回答 2006-04-18
违反了劳动法!
收集相关证据,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