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6月9日入职的,合同签了3年,昨天人事找我谈话说公司人员调整要开除我,我本来这个月已经请了婚假(11.24-28日)了,都已经批过了,昨天说要我走。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赔偿问题怎么个赔偿法,赔偿的月工资是实得工资还是应发工资?包括公司的房补和餐补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