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我是在2008年1月4号入职,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11年9月9日到期,当时公司已经与我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此次签的合同不在我手上,由于我们公司属于分公司。公司将劳动合同拿到广州总部去盖章。)

2、我在我们这个片区属于工龄最老的一位员工,由于知道了片区经理违规操作了公司的员工入职制度。(就是挂空职把底薪拿到自己的腰包里。)10月1日区域经理已我不没按照他的安排做事情为由说公司要开除我,现要求我回家休假8号公司上班后解决此问题。

请问如果公司开除我,我应该如果处理。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部分支付一个月工资。假设你工作2年1个月,那么应该赔偿你5个月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指导收集证据、代写证据清单、代写详细的开庭庭审流程、指导调解等,以及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其他不特定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05
如果合同没到期,开除您,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损失

如果合同到期开除您也没办法

不过,还是争取能留下吧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23
红旗迎风飘扬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7-04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否则,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0-05
申请劳动仲裁——如有疑问可电询,广州管东平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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