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一个私人老板那里工作2个多月,做营销人员员,工作地点是在成都某超市,今天,老板突然无故告诉我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是不是也违反了劳动法? 如果我要提出索赔,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谢谢各位好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