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自行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自行辞职,属于自己的原因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辞职: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辞职,用人单位无过错,没有补偿金;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个人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个人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个人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个人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