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审裁定不服(裁定已生效),应该继续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吗?人民检察院遂向原一审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吗?

如题所述

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不是检察院,检察院的抗诉是自发的,他想抗诉别人不申请也能抗追问

就是说我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要求?而无需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吗?

追答

是的,不过也可以去检察院反映,万一他们觉得可以抗诉说不定也能帮你抗诉

追问

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是原一审再审还是二审?

追答

原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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