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还在休产假,在此期间公司搞裁员,怎么办?

我老婆是移动公司派遣制营业员,上班一年多时间。现在在休产假,移动公司搞了一个考试,进行大规模裁员,我老婆可能要被裁掉。请问怎么办,移动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哺乳期内不得被减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追问

我老婆属于移动公司外包员工,跟市翰林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这种情况怎么说呢。

追答

那你老婆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如果劳务公司辞退你老婆,只能要求劳务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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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8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
关键的问题是,你太太是派遣制员工。意思是什么呢。
移动公司只是你太太的用工单位,而不是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对用工单位是否可以这样做没有明确规定。
那么就要找你太太的用人单位。因为是劳务派遣工,所以,与你你太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才是用人单位。移动公司可以与你太太解除劳务派遣协议。但派遣公司不得在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派遣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支付报酬。
当然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该规定明确了任何单位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都不能单方面解除。去人事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张权利。追问

请专家继续解答。今天去派遣公司协商,只赔付2个月工资。派遣公司说如果不想离职可以继续回去上班,但是移动公司说不可能,因为没有岗位了。咋办?还有就是,当初跟派遣公司签协议签了两年,离到期还有几个月时间。

第2个回答  2020-04-09
第3个回答  2015-10-09
  女职工哺乳期满前。用人单位不得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款、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辅乳期的,除女职工本身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情形,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产期、哺乳期女工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可持劳动合同书、准生证和生育证明、解除合同通知书(证明书)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第4个回答  2012-12-28
去法院告单位 这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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