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的。要求补缴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即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社会保险、福利发生争议提起仲裁。
扩展资料:
北京市社保补缴流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我咨询过社保局,他们说社保补很麻烦。可以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偿我是吗?
追答麻烦是麻烦,但是可以补交的,需要填写补保的材料,提供证明劳动证明关系的材料。
如果在社保机构无法补保的,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具体赔偿,建议你和公司协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好的,谢谢
在吗?能问您问题吗
追答请说
追问你好,我是2011年8月入职的。试用期是从11年8月—10月,共两个月。可公司是2012年9月才给交的社保,我想让公司把之前的社保补起来,可去劳动局说2011年的社保要去人民法院才能处理,是这样吗?
追答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需要通过起诉的再起诉,补缴社保没有时效限制
追问今天去劳动局,他直接让我去法院,他说社保局只能处理2012的!2011的需要向法院提出
追答这是由于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对补缴社保的法律时效认定不同。在法律界大均认为补缴社保不受法律时效的限制。如果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认定需要交由法院处理,建议你根据劳动仲裁部门意见办。社保局说了不算,劳动仲裁和法院说了算
追问麻烦再问下,如果去法院处理,需要缴纳什么手续费吗?
追答需要先支付为数不多的诉讼费,但你可以同时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则对方承担
追问律师,是这样的!我以前入职的时候公司确实说过一年之后才给缴纳社保的。当时我也不知道国家有规定社保是强制的!合同上具体也没写什么时候缴纳社保!这样的情况能胜诉吗?
今天我和老板商讨,他直接说不给我保,说之前说过的。我说社保是国家强制的,他说让我尽管去申诉,说没用的
这样胜诉的几率大吗?
追答证据有的话,胜率大。约定不交保险是违法的,无效约定。
从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劳动合同起始时间,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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