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法律专家和法学师兄师姐一个有关于家庭共同债务的问题。
小明今年19岁,读大学一年级。他父母靠经营一辆货车来维持全家的生活。此时发生了一起车祸,交警判小明父亲负全责。法院把货车和家中其余的资产都强制执行了,但还远不够还清全部赔偿数。法院还认为经营货车的收入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以该债务是家庭共同债务,把小明父母和小明一家3口定为共同债务人,日后无论3人中任何一人有钱了都要拿来尝还。
1:请问法院判小明也要还债是父债子还的连做恶坐吗?
2:小明怎样才能规避这个债务?
3:如果小明18岁成年那天去办理分家手续,不与父母吃住,不用父母的钱。这样以后父母欠债,债权人还能追到小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