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是否受理

在某家公司上班上班4个月后才转正,在公司一共待的时间有10个月。上班期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我自己的签字,没有公司的签字和公章。在职期间公司变更过名字,又多成立了一个公司。在职期间经常加班,并且未购买五险。我想请问1、劳动合同只有我自己的签字是否可以认定为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2、加班费如何要求支付?3、在职期间未缴纳的五险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以现金的形式补交。4、因为公司名字有两个我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是应该投诉前面的公司还是后面成立的公司,离职资料和离职证明都显示的是后面个公司。 谢谢!
我有东西可以证明我至离职的时候公司方面的合同都没有盖章。是不是这一点能否认定为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 还有个问题 公司如果超过一个月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超过一个月至合同签订日期的时候的双倍工资?

  按实际情况,只要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另外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而不是由劳动局受理,请找相关的部门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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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0
1.签字肯定是双方签字,但公司不签订对你并没有任何影响
2.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平日加班1.5倍工资,周末2倍,法定假日3倍
3.可以申请补缴
4.原公司存在告原公司,不存在告现公司
第2个回答  2013-04-22
一、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签字和盖章,可以认定该合同无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双倍工资的补偿。
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部分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为原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星期六日为百分之二百,节假日为百分炎三百。
三、如果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没有给予交纳社会保险,可以由用人单位给予补缴,但不能以现金的发给本人。
四 可以上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3-04-21
回答如下:
  一、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签字和盖章,可以认定该合同无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双倍工资的补偿。
  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部分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为原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星期六日为百分之二百,节假日为百分炎三百。
  三、如果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没有给予交纳社会保险,可以由用人单位给予补缴,但不能以现金的发给本人。
  四、你应该投诉后面的公司。
补充回答:
  你手上的合同没有用人单位的印章,而你交给用人单位的有你的签字,用人单位可以加盖印章。
  超过一个月签订合同,从一个月到签订合同之日起,可能要求双倍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4-21
1、劳动合同公司如果留有一份,公司会在上面签字和盖章。如果公司没有你签字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没签劳动合同。2、平时加班按你基本工资的1.5倍,双休日2倍,法定假日3倍;3、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养老保险金;4、可分别起诉两个公司(即两个劳动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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