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物业登记装修的时候物业要问装修公司收取押金,装修公司不肯付,说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说要收取,现在装修公司和物业都不肯让步,我想请问下关于收取押金的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能通过什么途径去投诉吗?如果合理,有没有相关的文件呢?PS:刚给装修公司打了电话,装修公司说物业把电给切掉了,我那个是商住两用房,和一般的房子不一样,我是先交钱后用电的,我电费都交了,他们竟然不给我用电。。。唉。。。现在的物业真是蛮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