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公司的一名正式职员,于2012年05月02日到现在的公司上班,至今已有1年零2个月。现公司因其本身的经营问题提出要将我辞退,且只愿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不给待通知金(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拒绝接受公司的不合法辞退,提出将申请劳动仲裁,而公司方面则多次安排我的直属上司对我进行游说和威胁(有录音为证),跟我说“民告不倒官”,还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同意就把我调到生产岗位去,让我受不了后自己走。(事情从五月底拖到了六月底,目前僵持状态,目前我仍在职)
如果我没算错的话,公司现在辞退我需要支付我1.5个月的经济补偿+1个月的待通知金。我现在有保留每个月的工资条、厂牌(以及复印件)、印有公司LOGO的工作服、上级领导找我谈话的录音。
请问我需要怎样做才能维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应得的补偿?我现在能因公司违法在先主动提交辞职书吗,如此一来我还能申请仲裁吗(仲裁胜诉能得到多少赔偿?)?如果公司坚持不按劳动法赔偿,我申请仲裁的胜算大不大,能越过镇劳动局直接找市劳动局处理吗?(听说公司老板与地方镇政府领导裙带关系)
请懂法律的专业人事热心帮忙解惑,如您的分析能让我觉得实用、具有可操作性,我将额外追加财富值给他!
注:
1.本人在职期间无违反公司制度、无违法行为;
2.目前手头上的工作在一个月前就已被交接出去,现手上无任何工作安排;
3.是公司人力资源部指使我的直属上司来对我进行游说威胁,而我的直属上司完全不懂劳动法(他文化程度不高);
公司是希望通过跟你协商来达到解除劳动合同,跟你说的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没有关系,你不符合那个条件,自己去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按你说的情况,公司顶多就给你补偿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信你可以仲裁试试。
公司应该不会否认你的劳动关系,但是你现在不能自己申请辞职;
公司没有违法,公司应该属于一直在跟你协商,确实,如果说公司要把你调到其他部门,然后让你受不了自己走确实是可能的。
公司即使就坚持只给一个月,你胜算还是比较大,能拿到1.5个月的,没有你说的那提前一个月的东西。
如果我现在同意了公司的处理方式,那么时候我还能再继续申请仲裁拿回我应得的补偿吗?谢谢!
追答如果您同意了公司的处理方式,可以去劳动仲裁就离职的争议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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