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几年前,他老婆得了一种病,那时为了给她老婆看病,初次花了2万多块前,后来病又复发,前后大概用了10来万钱,当时为了给女方治病就找女方的母亲借了5.6万,因为女方父母要求就把男方的房子抵押给他们,男方为了还债就常年在外打工,女方就在家照看一儿一女,没想到后来竟染上了赌博,完全不管家里,当时外面还欠着7.8万她看病时用了的外债,由于男方常年不在家,女方还有了外遇,并且经常回家过夜,男方因常年在外劳累得了甲亢,但是孩子在家却被女方疏于管教不务正业,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却要求分房产,不知道现在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要是真的打官司了会怎么判?有懂得法律的朋友给帮忙出个主意吧!谢谢了!
房子是婚后买的,但是那是我朋友跑业务赚的钱买的!不过后来看病的钱,我朋友接了个业务赚了钱,都还光了!现在已经没有债务了,只有一点利息!以前借来看病的钱,我朋友已经赚了钱给还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