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债务自己无力偿还。债权人就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请教了律师。 如果你是律师,如何回答?

1. 技校毕业后,张新待业家中,父母拿出3万元助其创业。张新用这笔钱在当地工商局以个人名义申领了营业执照,开办了加工五金电器制品的荣康电器五金制品厂。因为经营不善,持续亏损,赵某很快负债3.5万元。面对前来讨债的债权人,张新声称自己仅有厂里的这些商品(价值8000元)可以抵债,剩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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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1
我是绿类似的话,我觉得你应该去坐牢,偿还自己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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