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迟迟未领到营业执照,也就一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性质一直随着老板的口头协议在改变?

对方招工,经熟人介绍,我去应聘的前台,对方又是填简历,又是一次两次的面试,通过后,等通知培训然后直接上岗,上岗后说成我归市场营销部,被“洗脑”后总想挑战一下自己,就硬着头皮一干就三个月。这三个月是对方刚起步,从装修到室内设备摆放,我们也都亲眼所见,也有部分参与。说是试用期是三个月,第二个月看我表现好说是提前转正,可第三个月过后,发的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底薪,说是我的业绩没达标,所以业绩提成为零。这三个月里,我催促过对方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他们说证还没下来,不好签,答应的五险一金现在也都没有。
这是我工作的第四个月,我想请教业内人士,我要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多谢!

用人单位没取得营业执照就招收员工,是不合法的,当然老板无法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只能就劳动报酬问题与之斡旋,待取得营业执照后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
那请问,等对方营业执照下来之后,我可以要求职工保险补交吗?口头答应从这个月开始交的,营业执照这个月肯定来不及下来了。还有职位也不固定,没有文字规定,全是口头协议。业绩达不到一分钱提成也不给,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谢谢您的回答。
那请问,等对方营业执照下来之后,我可以要求职工保险补交吗?口头答应从这个月开始交的,营业执照这个月肯定来不及下来了。还有职位也不固定,没有文字规定,全是口头协议。业绩达不到一分钱提成也不给,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追答

营业执照下来后,单位才有正式名称,才可以给员工买保险。不过,是否买保险与业绩好坏无关,这只是老板的托词。保险缴费是连续的,断断续续缴费保险公司是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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