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任职已4年多,有签署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期为2015年3月份),现公司和我说我不适合我的岗位,公司想和我协商解除合同,根据以上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多少?具体有哪些赔偿?另外,公司年初有制定一激励政策,是根据销售额增长多少计算的,这一部分我是否可以要求得到?我预计我的离职时间是在2014年1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