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
吕某(女)和施某(男)经人介绍后结婚,施某是再婚,上小学的儿子小施随施某生活。婚后吕某对施某和小施照顾有加,尽心尽力地抚养小施。不料几年后,吕某在一次意外中丧生,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吕某的父母认为小施不是吕某亲生,没有继承权。而就在此时,小施的亲生母亲张某也因病去世,张某的父母认为小施已经随施某和吕某生活,也不同意小施继承张某的遗产。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据《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关键是看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在这则案例中,小施作为张某的亲生子女,作为吕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两人的遗产均有权利进行继承。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1.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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